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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本公司及全體董事會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2017年6月20日,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通知於2017年6月16日以郵件形式送達全體董事)。公司董事應到7人,實到7人,符合法定人數。公司部分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孫震主持。
二、決議情況
經表決,會議審議通過瞭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公司增加註冊資本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具體如下: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準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688號)核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1,884萬股,發行價格為14.48元/股,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272,803,2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45,257,405.60元(不含發行費用的可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2,715,444.40元)元後,募集資金凈額為227,545,794.40元,其中新增股本1,884萬元,餘額208,705,794.40元計入資本公積。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7年5月25日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瞭審驗,並出具致同驗字(2017)第110ZC0184號《驗資報告》。公司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已於2017年6月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鑒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後,公司總股本由5,652萬股增加至7,536萬股,現擬將公司註冊資本由5,652萬元增加至7,536萬元,並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指定專人辦理公司上市後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增加註冊資本、變更公司類型為上市公司等事項。
表決結果為: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須提請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2、審議通過《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具體如下:
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瞭《關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並上市後適用的的議案》。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並於2017年6月6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現根據公司目前情況對上市後適用的《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進行相應修改。
表決結果為: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須提請居家病床推薦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6月20日公佈在中國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改對照表》和《公司章程》。
3、審議通過《關於設立證券事務部的議案》
證券事務部隸屬董事會秘書管理,負責證券事務相關的業務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部門和投資者關系維護、組織籌備董事會會議和股東大會以及媒體聯絡等工作。
表決結果為: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4、審議通過《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公司擬聘任相文燕女士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協助董事會秘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會通過之日起至第二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止。
相文燕擬於2017年內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其任職資格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相文燕的簡歷見附件。
相文燕聯系方式如下:
聯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原裡21號亞泰中心6層
聯系電話:010-83528822?傳真號碼:010-8352825電子郵箱:ylyato@ylyato.cn
表決結果為: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5、審議通過《關於提議召開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公司擬定於2017年7月11日下午2點,在北京市西城區北緯路42號瀟湘大廈6層大會議室召開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並審議表決以下事項:
(1)審議《關於增加註冊資本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2)審議《關於修改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6?月?20?日登載於《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相關公告:《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公告編號:2017-006)。
表決結果為:同意7票;反對0票;棄居家照護電動床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第二屆董事會居家照護床哪裡買第八次會議決議》;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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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
2017年6月20日
附:相文燕簡歷
相文燕,女,經濟學碩士,1999年-2011年任職海通證券投資銀行部,2011-2012年任職瑞銀證券投資銀行部,2013年至今擔任北京元隆雅圖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具有相關的證券事務經驗。
相文燕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的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之間不存在關聯關系。相文燕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國證監會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3)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任職;(4)最近三年內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5)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者三次以上通報批評;(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經查詢執行信息公開網,相文燕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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